鹿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表时间:2020-04-29 14:21:07 浏览量:831次 作者: 来源: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推动作风持续好转,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温州市鹿城区纪委区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鹿城区南郊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陈豪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礼卡问题。2014年至2018年10月间,南郊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陈豪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礼卡,共计价值人民币13510元。2020年2月,陈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2.鹿城区丰门街道屿头村党员陈林峰违规收受香烟和礼金问题。 2017年5月28日,时任瓯海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工作人员的陈林峰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666.66元;2017年中秋节期间,陈林峰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并将香烟兑换成3000元现金用于个人消费。2020年4月,陈林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